在押罪犯得了重大疾病,其医疗费用的解决要看其疾病的具体情况。一般凡是危及生命的大病,医院都是在能力范围内不惜代价全力救治,费用由监狱专项经费支付。一些不危及生命但是需要花费大量资金治疗的疾病,则要看这病是怎么得的:例如在服刑前就有的疾病(例如服刑前因打架斗殴骨折,上了钢板,进监狱后需要取出),一般是告知其自筹资金医治,否则待刑满后自费继续医治。
如果是在狱内得的(例如在狱内因生产设备故障造成骨折上了钢板,半年后需要取出),一般是由监狱安排处理。一些非医保覆盖的项目,例如安装心脏起搏器等,一般是自行支付费用。监狱医院处理不了的病号,经报批并采取可靠监管措施,可押送至附近大医院救治。不过这种情况需要严格的审批手续,至少4-5名警察全程看押,视频监控全天候开机。如果是有脱逃、行凶和自杀倾向的危险分子,无论多重的病都不允许外医,但是必要时可以聘请狱外医生进监狱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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