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将单位的钱挪用给个人使用,既然是与钱相关的犯罪,那就与数额有关,那么挪用公款罪如何计算数额呢?
咨询" width="500" height="335" />
律师解答: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井以后次挪用的公款们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臣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庭立方网站进行刑事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