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正确理解和确定高利转贷罪中的高利标准

发布时间:2022-01-13 09:33:09 来源:人民司法

本案中,990万元的贷款,按照银行当期利率计算,贷款利息应为38万元,被告人仅支付银行承兑手续费计4950元,而其非法转贷获得的利息是75万元。从数字分析看,姚凯转贷的利率尚不足银行正常利率的2倍,那么,被告人将银行信贷资金转贷他人时的利率是否属于高利?这将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行为的定性问题。有种意见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高于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利率才属于高利,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就一般掌握在银行利率的2倍。故认为本案的获利参照该意见不属于高利,对被告人的行为不宜作犯罪追究。

该问题涉及对高利转贷罪中的高利作何理解。笔者认为,尽管在刑法和司法解释中均未对高利作出规定,但鉴于该罪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因此,只要高于银行的利息就应当属于高利。之所以这样认为,主要基于以下理由:首先,高利的认定,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高于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规定。因为该意见是就民间借贷而言,即行为人将自己所有的闲置资金直接借贷给他人使用的,如果只是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当然不能禁止。但是,就套取银行贷款而高利转贷他人的案件而言,鉴于该行为是一种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转贷牟利,危害了金融安全,二者之间具有了性质上的区别,因而对高利的认定不必达到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其次,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中的高利需要与违法所得联系起来理解和认定。违法所得越多,对高利的要求就越低;反之,如果违法所得越少,则高利的要求越高。如果行为人套取银行贷款几十亿,但转贷利率只是略高于银行,由干违法所得多,应认定为本罪;反之,如果行为人套取银行贷款几十万或者十几万,但转贷利率特别高,由于违法所得多,也应认定为本罪。第三,认定高利转贷罪时,应将重点放在违法所得上。也就是说,只要违法所得较大,且转贷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就应认定为高利转贷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23条规定,“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因此,对于高利没有限制,只是对违法所得数额有具体规定。本案被告人姚凯违法所得为75万元,故认定属于高利不存在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