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2-01-16
律师解答:
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从中获取钱财,属于以赌博为手段的诈骗。在此种行为中,行为人通过操纵赌博输赢,使得赌博成为了非法获取赌博参与人采取的手段,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赌博,而是赌博诈骗。因此,如果仅仅是设立赌局,诱骗他人参赌,但并未用其他方式改变输赢情况,则应当定位赌博罪。但如果通过操纵赌博输赢,则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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