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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十大检察新闻

发布时间:2022-01-23 17:45:3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十大检察新闻

1.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党中央专门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体现宪法法律的要求,对检察机关作出了四个方面的定位,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共19条,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等方面。

《意见》下发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带领全国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将贯彻落实《意见》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细化贯彻落实分工方案,提出54项具体任务,每项具体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具体落实措施”。

2.检察机关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及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检察机关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将隆重庆祝建党百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百年党史中重温红色记忆,赓续红色血脉,同时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2021年2月,被称为新时代“延安整风”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首先在市县级政法机关展开。全国3393个市县级检察院、20.6万余名检察人员积极投入教育整顿,取得积极成效。8月,在总结巩固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同时,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启动。8月17日,全国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暨最高检党组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对融合推进全国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最高检党组第七轮巡视作出部署。在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中央政法机关督导二组进驻最高检,对深化教育整顿、促进成果转化进行了有力指导与督促。

在两批教育整顿中,检察机关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融合推进集中整治顽瘴痼疾和清除害群之马;融合推进教育整顿和系统内巡视;融合推进自身教育整顿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融合推进制度立改废与制度执行;融合推进“为群众办实事”与“为群众解难题”。

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在教育整顿中的双重责任。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整治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6.2万件,是2020年的2.4倍。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教育整顿提供有力检察履职支撑。组织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2021年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200余人,同比上升58.6%。

3.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发布

2021年1月10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一次承上启下的重要会议,会议就检察机关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开启新的征程提出新要求。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会议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检察理念深化、变革”、“以有力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务实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提出要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4.少捕慎诉慎押被确立为党和国家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等落实落细

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6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将“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少捕慎诉慎押是检察机关一直以来坚持的司法理念。为更好贯彻落实《意见》,2021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确定选择三类重点案件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羁押必要性审查。11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明确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理审查逮捕、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三类案件时,可以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11月29日,最高检发布首批5起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

目前,最高检正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研究制定关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有关意见。最高检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指导推动各级检察院积极开展羁押听证工作。

在公检法司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协同配合下,该刑事司法政策将释放出更多的红利。

5.最高检公安部印发文件明确要求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细化明确了14项具体措施,同时明确要求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方面的职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工作,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所队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平台。办公室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具体包括: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案件会商等;督促协调双方监督、反馈等意见建议的进展落实;为案件疑难复杂问题或相关刑事政策提供咨询指导等。

这一机制将有效加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有效加强沟通、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

6.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成立,加强行刑衔接惩防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2021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下称“驻会检察室”)揭牌成立。

设立驻会检察室,是最高检与中国证监会合力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要求,完善证券案件检察体制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开拓之举,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的务实举措,有利于助推依法从严监管,促进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基石。

驻会检察室履行四大职责:一是加强执法司法的协作与制约;二是强化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三是指导地方检察机关证券期货检察专业化建设;四是开展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问题研究、预防和治理工作。

驻会检察室成立后,最高检与证监会以及最高法、公安部等保持密切协同,积极推进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各项工作,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推动依法完善监管,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比如,最高检联合证监会、公安部开展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查办19起重大典型案件。

7.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冤错案件挂牌督办,全部提出严肃追责意见

2021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冤错案件挂牌督办,已全部提出严肃追责意见。

检察机关以严肃追责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2018年1月至2021年8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刑事抗诉3881件,法院同期审结2720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289件,占同期审结数的84.2%。不少刑事冤错案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把关不严,承担重要责任。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认真办理涉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申诉案件。重点解决信访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刑事办案权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问题。

为深刻总结错案教训,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提出“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严肃责任落实。2021年初启动对2018年以来纠正冤错案件全面排查,逐案提出追责意见。

8.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成立,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向纵深发展

202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专门报告了这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

2021年6月3日,最高检牵头会同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重要参考。最高检同时发布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以指导检察机关开展这项工作。

2021年9月3日,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在京举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2021年12月15日,最高检发布第二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为各地办理相关案件提供参考借鉴。12月16日,最高检与全国工商联召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人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检查调研座谈会,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9.最高检制发“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寄递安全法治化治理

2021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寄递”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发,最高检对办理的寄递违禁品犯罪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后,10月20日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安全监管,堵塞治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据统计,2020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1830件3097人;起诉寄递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1071件1430人;起诉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226件490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最高检通过调研了解各地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情况,收集了一批典型案例,并赴江苏、安徽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向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其间,最高检先后指导江苏、浙江、内蒙古、四川、广西等5个省级检察院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制发了关于寄递毒品等问题的检察建议。

最高检全面调研分析寄递违禁品犯罪相关情况和寄递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起草了检察建议稿,走访国家邮政局听取意见。2021年9月9日,最高检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寄递违禁品问题检察建议,针对寄递安全监管能力与行业发展形势不匹配、寄递新业态存在监管盲区、寄递安全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寄递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寄递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建议。

2021年11月25日,最高检还向社会发布了6件寄递违禁品犯罪典型案例。

10.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面推开,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司法保护

从2021年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工作统一集中办理,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一体化办理,“四大检察”集中发力,全方位、统筹性、体系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35周年。全国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新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下称新修订“两法”)为契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立体的综合保护。2月,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新修订“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保护和监督职责,与家庭、学校、政府等各方面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5月,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6月1日起,检察机关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6月8日,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该项工作。11月4日,最高检、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的通知》,在全国80个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工作。11月19日,作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发源地,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35周年座谈会。11月中旬,由最高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系列节目《守护明天》第五季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12月24日,全国政协举行双周协商座谈会,听取和讨论检察机关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会上介绍了相关工作,全国政协委员积极献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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