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涉嫌人贷款时贷款合同,审查、审批材料等。
2、涉嫌人所使用的虚假经济合同,虚假证明文件、编造的引进资金、项目材料等。
3、涉嫌人使用作担保的虚假产权证明或重复担保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材料。
4、提供涉嫌人获取贷款后,证明贷款资金去向,用途的汇票、支票、本票等凭证。
法律依据: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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