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立案标准: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4)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