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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起男性被诬告性侵案中,我们能得到哪些启示?

发布时间:2022-03-23 09:52:36 来源:龚振中、黄天源

9月6日,据济南公安局槐荫分局通报,按照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公安机关机关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15日处罚。

序言.

最近连续发生了几起热点性侵案件让性侵事件再次成为焦点,舆论发酵的作用甚至已经影响到了一些人的命运。本文主要是总结本律师事务所近期以来成功处理的几起性侵诬告案件。

目的有三,第一个警示是男性同胞的,涉及性侵的刑事风险非同小可,前晚可能还和你们温存的女朋友、爱人、情人下一刻出于形形色色的动机就可能到公安民警面前哭诉控告你性侵犯罪,让你遭受牢狱之灾、名誉被污损。

第二个警示是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办案人员的,在信息爆炸的当代,奇葩的价值观百花齐放,早已不像几十年前封闭式社会的善良淳朴,哭得梨花带雨的女被害人可能只是演的太逼真。女性被害人诬告性侵的案件数量、比例已经呈明显上升趋势。

第三个警示是给所有人的,现代社会的刑事风险花样百出,除了不可有害人之心,相信法律可以还你清白,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也还要重视证据相信刑事律师的力量。

本文的一些案件情节可能会颠覆你的三观,让诸位重新认识性侵案件。另为了方便描述案件,我们仍会对以被害人称呼案件中涉嫌诬告的女性。

案例一

某甲被诬告强奸案

关键词:出轨多人 怀孕 协商不成 女方家属要求诬告

案件情况:

被害人朱女士(化名)和某甲系同事关系,朱女士在婚后仍和某甲发生多次性关系,其中一次是在房间的浴室中,另一次是在临街的阁楼处,最后一次是半推半就发生的情况下发生的关系。

几个月后,朱女士怀孕,其和某甲在微信上商量补偿事宜,某甲同意支付3000元。但与此同时,朱女士的出轨行为被其丈夫这边的家人发现,其丈夫打电话给某甲要求赔偿5万元,否则无法善了。

某甲不同意支付,随后女方家属要求朱女士到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其被强奸。公安机关传唤某甲到案,某甲承认最后一次发生性关系时有一定的言语威胁行为。

公安机关在讯问完成后,即对某甲进行刑事拘留。

本律所韦皖子、韦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调查和查阅案卷、会见某甲提出如下意见:

首先,证明暴力、胁迫的证据不足,最后一次发生性关系时虽然存在一定的言语威胁,但是并无暴力行为也不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是半推半就发生的性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属于强奸。

其次,证明违背妇女意志的证据不足,朱女士是在发现怀孕与某甲协商不下之后才报警的。其报警是受到丈夫及家人的怂恿,动机值得商榷,推定认为是因为赔偿不满而发生的诬告。

此外,朱女士除了和某甲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外还和其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案发之前曾多次自愿和某甲发生性关系。且最后一次发生在临街的阁楼,如果确实存在强奸行为,只要朱女士大声呼叫,某甲必不可能得逞。某甲和朱女士在最后一次发生性关系后在微信上仍有暧昧的聊天记录。

最终,经过韦皖子、韦端宁依法提出辩护意见并和承办检察官有效的当面沟通,某甲被刑事拘留10天之后被检察院不批准逮捕,10日黄金期大营救堪称经典。

案件启示:

本案在案件证据存在明显矛盾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只凭被害人的陈述就对某甲刑事拘留,确实草率。

在认定强奸案件时,是否存在暴力、胁迫行为是审查的重点,暴力、胁迫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否则有可能是属于半推半就。

此外,也要综合判定双方的关系,是否属于恋人、情人等,案发之前是否曾自愿发生性关系。还有被害人报案的时间是否及时,其报案的动机是属于被强奸之后的羞耻心还是被其他朋友、亲属怂恿、指使,或者是因为索赔达不到目的而报案。

如果在案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暴力、胁迫以及违背妇女意志的,或者出现上述情形导致证据出现明显矛盾的,不建议立即对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否则极可能造成冤假错案。

案例二

某乙被诬告猥亵案

关键词:公司联谊 涉世未深年轻男女 酒后敲门 阿里性侵案 聘请律师控告

案件情况:

本案也是个很戏剧的案件,周女士(化名)和某乙是分属两个关系友好的建筑工程公司,两家公司的领导为了解决工地上的年轻男女的终身大事组织了一次KTV联谊活动。其中就包括刚刚毕业工作的周女士和某乙,包括两名当事人在内的多名年轻男女在喝了大量的酒水。

期间,因为周女士想要呕吐,某乙就陪同其到KTV的大堂处醒酒。然后就二人同坐一辆车辆回到宿舍,半夜某乙因为房间没有水,发微信给周女士要水喝,但是周女士没有回应。随后某乙到周女士的房间门口几次敲门,但是周女士都不敢开门。

本来事情到此为止,但是戏剧化的是刚好那天阿里的性侵案爆出,周女士因为涉世未深代入感极强,以为自己在醉酒期间遭到性侵,随后到单位领导处一直痛哭,并且因为过度紧张也没有描述到是否发生性侵行为。

单位领导只能告诉女方家属,周女士的姐姐看到周女士一直哭泣,以为其已经遭受性侵随即报警,但公安机关经过初步调查后不予立案。周女士的姐姐同样在看到阿里性侵案后悲愤不已,随后两人到其他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进行控告。其律师并且不断打电话要求某乙到其律师事务所谈话,某乙高度紧张。

本所林树律师等人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陪同其前往协商赔偿事宜,但是发现对方律师并无和解的意愿反而一直在套话,果断中止了谈话。

随后回到律所对某乙进行刑事危机应对培训,承办律师向其详细分析强奸、猥亵罪的犯罪构成、证据标准以及接下来可能要面对的公安机关传唤等时应有的正当权利。

当晚,林树律师等人连夜陪同当事人返回事发地点,令人意外的发现某乙因为平时为人和睦、工作认真踏实,得到了同事的一致好评以及支持,其确实不像是实施性侵行为的人。其单位领导更是表示希望律师能够帮助某乙,让其摆脱性侵诬告危机,不希望两个年轻人之间的误会酿成大错。

更为重要的是,在查看了KTV及单位宿舍走廊的监控录像后发现两人并无其他不当的肢体接触,某乙只是在周女士醉酒时默默照顾着其。案件最终真相大白,某乙在因为被控告性侵连续失眠数天后终于于当晚踏踏实实的睡了一觉。某乙事后对承办律师的专业能力推崇至极,某乙和其单位对律师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案件启示:

女生在遭遇此类事件后往往情绪敏感而又激动,特别是涉世未深的少女在有类似遭遇又看到其他性侵类案件时往往代入感极强,其家属出于保护的目的往往会选择报警。

但一般而言,一些年轻男女的恋爱、联谊等过程中,饮酒以及活动中的肢体接触难以避免,如果什么行为都上纲上线人人都会患上恋爱焦虑症,随时随地都可能被别人控告性侵,惶惶不可终日,弊大于利。

办案机关要进行仔细甄别,如果确实属于年轻男女之间的恋爱矛盾,应当严格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能随意介入恋爱以及因为婚外情等情感引起的纠纷。

案例三

某丙被控告强奸案

关键词:少女被包养 午夜多次主动开房 “仙人跳”

案件情况:

少女小丁(化名)刚满18周岁,情窦初开通过网上聊天软件认识某丙,网聊数月后一天凌晨,小丁主动开好房间约某丙前往。

某丙前往小丁所在的房间后,还没来记得有所动作,小丁的老板(实质上是包养关系)多次打电话弹视频要求小丁报告其位置,小丁迫不得已叫某丙先走。

过了十几天的一个深夜,小丁又在微信告诉某乙说要出去玩,并且明确说到不想回去了,随后二人去 到一个清吧喝了一点饮料后开房发生了性关系。过后几天的有一个深夜,小丁又在微信叫某丙出来开房,两人宾馆房间发生性关系。第二天早晨,小丁的老板出差回来后发现小丁不在家,又打电话、发视频要求小丁报告位置,小丁马上叫醒某丙并帮其收拾东西叫某丙离开,随后在微信上告诉其不要再发消息了。

小丁的老板到达房间后发现小丁行为异常,对其辱骂、胁迫要求小丁说出某丙。在小丁供出某丙后,小丁的老板打电话要求某丙回去协商赔偿事宜,否则威胁弄死某丙。

某丙感觉被仙人跳随即报警,但之后某丙又觉得没有财产损失、人身损害且着急上班随后撤警。小丁的老板恼羞成怒要求小丁报警。小丁和其母亲到派出所报警后也是哭得梨花带雨,并且因为其刚成年,报警又及时。

派出所的民警同仇敌忾马上传唤某丙。某丙到案后提供了两人的全部聊天记录,证明确实每次都是小丁在半夜要求某丙前去开房。某丙还在律师的帮助下回忆了许多两人在交往过程中的细节。

经过两次传唤调查以及警方的调查深入,发现并无证据证明暴力、胁迫,确实属于诬告,未对某丙采取进一步措施。

案件启示:

女性被害人有时候就是天生的演员,公安机关的一线民警多是年轻男性,面对女性被害人哭诉往往情感上已经完全倾向于相信其陈述的就是事实,制作双方笔录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

男性在被诬告强奸后一定不要慌张,被仙人跳后要果断报警,并且要找到专业的刑事律师分析前因后果,共同回忆两人交往的所有过程,包括性行为发生时的所有细节,双方谁主动、谁被动以及体位、持续时间、环境等等。

还有证明两人关系的聊天记录千万不要删,聊天记录是自证清白的关键证据,删除后即使可以恢复,但是用时较久,期间可能就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了。

应对审讯时千万不要害羞难以启齿,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事实的还原越详细越好,更有利于办案人员的客观判断。如果对所有问题避而不谈或者模糊应对反倒对男方极为不利。

结语.

古人云:色字头上一把刀,诚不欺我矣!女人是善变的也是善骗的,确实是存在部分。

长久以来,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这种观点,认为女人敢于站出来指控被性侵就已经需要很大的勇气了,因此办案机关在审查案件证据时都带着严重情感倾向,认为女方说的是事实。这其实是严重违反法律的平等、客观原则的。

在双方发生亲密关系后,只要女方以此进行控告,往往男方会陷入绝境。公安机关在讯问嫌疑人时常说的一句话“你不如实供述,我就先把你拘留进去,拘留错了也是女方告错了,不是我办错案,你自己考虑清楚吧。”这句话黑色幽默式的反应了这种中国式性侵诬告案的尴尬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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