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律师就只是负责在开庭时为当事人辩护的人,只需要在开庭前聘请律师就好了,真的是这样吗?下面由庭立方平台的专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需要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每个阶段都需要律师提供不同的法律服务,前期工作做的越好,越有利于最后的结果。所以委托辩护律师应该越早越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可以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是采取强制之日起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此时委托律师进行会见能够取得最为充分的辩护效果。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