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严选律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2-06-01 来源:危险驾驶罪
幼儿园专用校车核定载人数19人,实际载人数却达到了31人!被交警当场查获,最终,幼儿园的园长和司机都构成了,均获刑。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新疆法院近3年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其中的一起案例发生在2020年11月9日10时,被告人冯某驾驶新某号中型专用校车拉载29名幼儿园学生及1名幼儿园老师,沿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便民警务路段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在检查中发现,新某号中型专用校车核定载人数19人,实际载人数31人,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在驾驶某幼儿园新某号中型专用校车行驶过程中,严重超过核定乘员载客,被告人杨某作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在该校车存在超员的情况下,未尽到校车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冯某、杨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二人三个月,六个月,并处人民币3000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校车安全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更牵动着每位家长的心弦,驾车超载、超速本就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更何况是载满学生的校车。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驾驶员常常抱着侥幸心理,超载、醉酒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威胁到乘客的人身安全,自身也会为之付出沉重代价。我国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该案为广大驾驶员敲响警钟,务必依法依规从事校车业务,同时提醒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向未成年人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培养未成年人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严格校车管理,护航学生安全。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3/29 16:48
2024/03/27 17:05
2024/03/27 11:05
2024/03/23 10:12
2024/03/20 10:52
2024/03/19 16:15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