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是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类违法犯罪行为,也是一种很古老的违法犯罪类型。盗窃车辆的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不一定要判刑,需要对车辆的性质及价值进行相关鉴定。
律师解答:
一、若盗窃的车辆是普通车辆
若盗窃的车辆价值在一千六百元(以四川省立案追诉标准为例),则不构成犯罪;
若盗窃的车辆价值达到一千六百元以上(以四川省盗窃罪立案追诉标准为例),则构成盗窃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若盗窃的车辆价值达到五万元以上(以四川省盗窃罪立案追诉标准为例),则构成盗窃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盗窃的车辆价值达到三十五万元以上(以四川省盗窃罪立案追诉标准为例),则构成盗窃罪,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 若盗窃的车辆是特殊车辆,比如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的车辆,刑事立案的入罪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定。具体判多少年,需要根据车辆价值综合判断。
- 若存在多次盗窃车辆、入户盗窃车辆的情况,无论车辆的价值是多少,均构成刑事犯罪,成立盗窃罪。具体判多少年,需要根据车辆价值、盗窃的次数、手段等综合判断。
法律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就是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