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行为人在具有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前提下,对他人的人身实施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相威胁,逼迫他人交出自己的财物,从而实现自己的抢劫目的。但是可能会有人有疑问,明明有些行为人一开始并不是想抢劫,只是想要悄悄偷钱或者是骗钱,但是最后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抢劫罪呢?这种情况下实际有可能因为属于转化型的抢劫,什么情况下属于转化型抢劫呢?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在犯盗窃、诈骗、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因此可以看出,第一,先前实施的犯罪必须是、或者抢夺罪;第二,必须是为了窝藏已经取得的赃物或者是为了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第三,必须是当场直接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 【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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