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可能会遇到“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状况。比如,帮助别人实施职务侵占,但事后又没有收到钱款。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帮助犯罪的人会构成犯罪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若是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职务侵占行为,仍然帮助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构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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