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都知道,在犯罪的过程中,如果被发现或者被制止,是会有既遂、未遂、中止之分的。那么准备侵占公司财物,但是突然不想实施了,构成犯罪吗?相关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准备实施犯罪,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为了犯罪具体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有想法没有行动,不惩罚思想,因此有犯罪的意图但是没有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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