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选择要件是“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对称。规定只有部分或者个别犯罪必须具备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犯罪特殊主体、犯罪对象、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手段与方法、危害结果、犯罪目的等,那么犯罪时间是的选择要件吗
律师解答:犯罪时间是抢劫罪的选择要件,在抢劫罪中被害人处分财物与行为人取得财物之间的“当场性”主要是指时间上的当场性,也即时间上具有紧密联系,这里的当场性就属于必备要件。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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