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侵占罪同样都是针对侵占行为的罪名,为什么要设置两个不同的名称呢?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在哪里呢?
律师解答: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实施侵占行为的人是不是利用了自己在工作中形成的便利条件,是否侵占的是本单位的财产。职务侵占罪是行为人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的财产,而侵占罪就是普通的侵占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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