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将李四拐骗回家,在张三抚养李四一段时间时候,张三又将李四转卖,那么张三会被以拐骗儿童罪及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吗?
律师解答:
首先,就题中张三的情况而言,张三不会被数罪并罚,而是构成拐卖儿童罪一罪。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以抚养为目的拐骗儿童之后又出卖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若是行为人针对不同的对象实施了几个不同的行为,即既拐骗儿童自己抚养,又拐卖了其他儿童,则可能会被以拐卖儿童及拐骗儿童罪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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