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在路上捡到一张信用卡,之后便拿去使用,在尝到“甜头”之后,张三多次使用,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构成信用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
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哪个更重?
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都是针对财产的犯罪,这两者哪一个罪更重呢?
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幅度有三档,分别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盗窃罪的量刑幅度也有三档,分别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因此,但从量刑来看,信用卡诈骗罪比盗窃罪重,但是具体需要结合案情综合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