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犯,会被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律师解答:
在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的事故中,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驾驶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
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若出现以下情况,涉嫌交通肇事罪:(一)若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是具有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