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百万级法律知识库
发布时间:2022-11-17 13:36:48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
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
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2022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 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已于2022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15日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互涉案件如何起算审查起诉期限的请示》(苏检发三部字〔202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监察机关、侦查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不一致,需要并案处理的,审查起诉期限自受理后案之日起重新计算。
此复。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厦门市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