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程金林、傅希、王东锋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2:0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安徽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金林(副厅级)涉嫌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金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程金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原州委常委,州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傅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傅希利用担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昆明市晋宁县(区)委书记、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东锋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提起公诉
日前,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东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东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东锋在担任汉中地区粮油公司副经理、经理,汉中市粮油总公司总经理,陕西省专用面粉厂(陕西省粮食储备库)临时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厂长(主任),陕西西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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