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诈骗”相信大家都听过,那么“婚恋盗窃”大家有听过吗?四川广安就发生过那么一起案例:女方以约会为由,带自己的同伙一起与男方吃饭,在吃饭期间声称自己手机没电,借男方手机玩游戏并获取解锁密码,后发现其手机支付密码与解锁密码相同,于是趁机转了8300元到自己的微信中,后把男方的手机丢弃。等到男方换手机的时候才发现钱被盗。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盗窃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因此,盗窃5000元已达“数额较大”标准,但未达“数额巨大”标准,应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但是有自首情节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而言,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刑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提供最佳辩护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和坦白】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