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高杰、刘诚、达木拉、赵叶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2-12-08 16:22:2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高杰决定逮捕
山东省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高杰(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对高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刘诚决定逮捕
海南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秘书长刘诚(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达木拉决定逮捕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副书记、厅长达木拉(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达木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叶决定逮捕
江苏省无锡市政协原党组成员赵叶(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叶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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