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对方打了不构成轻微伤警察把人放了
近有一则草民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讨论,一位老人在公共场合被人打了,由于伤势较轻,警方没有立案处理。这让很多人都感到不满,认为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实际上,被打并不一定构成轻微伤,这也是警方放人的原因。
什么是轻微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轻微伤是指全身伤程度轻微,未影响正常劳动、学习和生活,但需要治疗的损伤。只有当被打者伤势属于轻微伤时,才能依法立案处理。
为什么被打不一定构成轻微伤?
被打并不一定会导致轻微伤,判断伤势轻重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如果被打者只是皮外伤或者轻微擦伤,没有出血或瘀伤,也没有影响到正常生活和劳动,那么就不能视为轻微伤。只有在被打者身体受到损伤,需要治疗才能恢复正常,才能构成轻微伤。
警方放人是否合理?
由于被打者的伤势不属于轻微伤,警方放人是合理的。警方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如果警方随意逮捕人员,那么轻微伤的界限将被模糊化,而且会导致公民的不满和抵触情绪,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利影响。
被打并不一定构成轻微伤,需要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轻微伤,只有轻微伤才能依法立案处理。警方放人也是出于对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维护,而不是随意逮捕、放人。建议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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