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谋杀未遂是指具备成谋杀罪的所有主观和客观方面都存在,但由于非本人原因或被害人意外逃脱等原因没有导致死亡。因其危害程度已经构成所称的“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可能会被定罪并面临不同程度的刑期。
【律师解答】
满谋杀未遂是一种在实践中常见的犯罪行为,该行为一般表现为以杀人为目的进而进行暴力行为,这些行为具备了谋杀罪的所有主观和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例如,采用武器、杀人工具对被害人进行攻击;或是在某些情况下,将被害人控制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 导致其命悬一线。 但由于非本人意愿或其他各种原因,最终没有达到杀人的结果,因此构成了刑法所称的“未遂”罪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但已经实施行为,情节较轻的,不处罚;情节较重的,应当减轻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联合案件上诉到深圳市中院(即行政区域内最高级别人民法院),相关袭击者可能面临到3-10年的及相应罚款。因此,在处理满谋杀未遂案件时,需要进行严格的证据收集及犯罪现场重建,以为检察官、法官、辩护律师和各相关方提供必要的依据。针对难证明的证据存在的情况,还可以采取先定性后量刑等策略,科学有序地推进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