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堵商场可涉及到、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涉及的法律规定,可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刑责。
【律师解答】
围堵商场是一种侵犯公共领域的行为,其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围堵商场通常表现为一群人聚集在商场门口或中心区域,阻碍进出商场的人员和物品,并进行声援、示威或游行等行为。这类行为既严重影响了商业活动和市民生活质量,同时也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带来威胁。针对围堵商场的行为,可以适用多个罪名,例如妨害公务罪、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妨害公务罪是指在公务员履行职责过程中,有人使用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或干扰公务员对某一特定事件进行处理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罪顾名思义,是指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妨碍公司和市民正常生活、损害公共财产等行为所构成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寻衅滋事罪则是以暴力的方式妨碍公共场所的治安、逼迫他人采取某种行动,或以激烈手段引起公众关注,危及治安秩序。针对围堵商场的案件,需要综合考虑涉及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处理。例如,在判决案件时可能需要对个人行为特征、犯罪构成和恶性程度提出专业监督意见,帮助法官准确、客观地评估被告人所涉陌生群体行为所带来的安全和威胁程度,尽快结束相应的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