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卖银行卡是一种非法交易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可被处以或者等处罚。
【律师解答】
卖银行卡属于一种非法交易行为,因为在我国法律中,任何未经授权而擅自出售他人名下的银行卡或银行账户信息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样的行为涉嫌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同时也有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金融诈骗和欺诈行为等犯罪。因此,在我国法律中,卖银行卡被认定为一种刑事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他人的银行卡、存折或者其他类似物品出卖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情节较轻的,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 可以看出,卖银行卡是禁止的非法行为,其行为的性质比较恶劣,刑期比较严重。而且,受害人因此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所以相关部门会对这种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理。此外,在法律上还有一种类似的罪行叫做“非法出售银行卡信息罪”,其是指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获取、保存或者出售他人银行卡信息的行为,也属于一种刑事犯罪行为。该罪行的惩罚措施与卖银行卡的刑罚相近,可被处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处罚。总之,在我国法律中,卖银行卡或非法出售银行卡信息都是被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