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后,缓刑考验期间不计算刑期。在缓刑考验期间内,需遵守法律,并接受监督、教育,如未再次犯罪且符合缓刑考试期基本要求,缓刑即履行完毕。
【律师解答】
判决书中如果有缓刑较为常见,这意味着被告人被判处一定的刑期后,可以暂时免于实际服刑,但必须在缓刑考验期内保持良好的表现。在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法律,否则缓刑将会被撤销,原先的刑期又会重新生效。《》第六十二条规定“裁判所判处缓刑的,对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未发生新罪行,而且已偿还赔偿金或者取得谅解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减轻或者免除刑罚。” 可见缓刑的目的是对于轻罪以及能够悔改的罪犯给予重新振作的机会。在缓刑考验期间,缓刑考验期并不属于实际刑期,因此它不会因为补偿、含羞或者是违犯法律而延长,也不会因为表现良好而缩短。如果犯罪嫌疑人未出现再次犯罪的情况,并且符合缓刑考试期基本要求,那么缓刑就算履行完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