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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假保健品是什么罪?

发布时间:2023-05-12 11:37:37

做假保健品是涉嫌生产销售假劣产品罪,构成犯罪的,会根据情节轻重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果未构成犯罪,也将受到行政处罚。

【律师解答】

制售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在我国已被列为打击重点。做假保健品属于生产销售假劣产品罪。该罪以“生产”、“销售”两种犯罪行为来界定,具有主观故意和客观方面的特殊要件,即主观方面必须有知ingly并且故意地生产或销售假劣产品;客观方面则是指该行为构成了事实上的生产或销售。若该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对于生产销售假劣产品罪,根据其犯罪的情节轻重,可能会被判处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到死刑的不等刑罚。此外,经国务院批准的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罚款标准是500万元;而广告宣传中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的,处罚方式可以上述同样严厉。总之,做假保健品行为涉及违反公共利益和社会规范,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也有可能破坏企业形象和品牌信誉,甚至触犯法律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和行政处罚,因此企业和个人都应该认真遵循相关法规要求,以规范合法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有害保健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以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或者生产、销售明知有毒、有害而又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健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或者以非保健食品原料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造成人身伤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生产、销售劣质保健食品,情节严重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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