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卖家明知该结算卡系非法所得而故意出售,则可构成出售他人非法所得罪,属于刑事责任。若卖家未经授权擅自转让公司账户并给公司造成损失,则可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出售他人非法所得罪是我国规定的一种独立刑事犯罪,指明知他人所得财物为非法所得,而故意出售、转让、隐藏或者以其他方式隐瞒非法所得财产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卖家出售的结算卡系非法所得,且其对此事实已经知悉,那么卖家就可能面临上述刑事责任。此外,如果卖家未经授权擅自转让公司账户并给公司造成损失,那么卖家可能被公司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卖家可能需要承担因无授权擅自转让公司结算卡而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盗刷、被转账等损失,并可能需要承担间接损失。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卖家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其所得利益可能会被法院追缴,并由国库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