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侵权人有丙个以上的,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是按侵权比例承担责任,难以确定侵权比例的,平均承担责任,那么人身损害双方推责任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推卸责任属于一种道德上的不合理的行为,责任应该自己承担,不应该推卸,应该自己承担,属于自己的义务。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