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被关押超过法律规定时间而未受到审判,则可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或者通过律师委托的方式请求保释。同时,要遵守监度、积极配合调查,等待审判结果。
【律师解答】
如果一名在逮捕后,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第75条 规定对于普通刑事案件,由预审限期(即逮捕之日起30天内)和审判限期(起诉之日起2个月内)两个部分组成,限期解除后尚未被起诉批准或需要进一步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或者逮捕人应当给予强制性释放;被拘留人或者逮捕人送达起诉书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因此,如果被关押超过了规定时间却仍未被审判,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或者通过律师委托的方式请求保释。但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仍需要遵守监管制度,配合调查,等待审判的结果,不能采取逃跑、阻挠司法等行为。一个常见的法律条 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9条 “因被告人在逃或者其他事由不能将案件及时审结的,法院可以延长审判限期;但应当按照规定会见被羁押人员,并为他们进行辩护。” 另外,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向专业的律师咨询,获得更具体和有效的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