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古树涉及破坏名胜古迹罪,刑期根据实际情况和犯罪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被污蔑涉及,需要有相关证据举报,经法院定罪后,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予以惩处。
【律师解答】
毁坏名胜古迹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属于破坏公共财物罪中一种特殊类型,此类行为可能使古树成为“永久性”受损物,影响它的生长与复原。根据刑法规定,破坏名胜古迹罪系指毁损或者非法出售、私自拔起、转移、破坏名胜古迹中的文物、古迹、名胜、风景等行为,致使这些文物、古迹、名胜、风景不堪重修、价值严重减少的,可根据刑法相应罚则定罪。其具体罚则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被人诬告或诽谤涉及诽谤罪,其行为特征是捏造或故意发布不实言论,对他人名誉、声誉进行毁损。如果这种谣言影响到了被污蔑者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则可视为严重情形,依法定性为诽谤罪并予以处罚。一般来说,被害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举报,警方和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查找事实证据,经法院认定后,可以对犯罪分子依照刑法进行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