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的人有权利上网,但需要遵守监管规定,在监狱或劳动教养所内通过指定的设备和网络进行网上活动。同时,被判刑人也有权利申请特殊减刑或等,来缩短刑期并重新融入社会。
【律师解答】
被判刑的人有权利利用互联网进行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但在执行刑罚期间需要遵守监管规定和管理要求,避免其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等行为。被判刑人有权利上网,但是使用互联网的许可与控制应该由相关部门严格监管。目前,在监狱或劳动教养所内,被判刑人可以通过指定的设备和网络进行网上活动,但必须符合监管规定,不能传播违法信息和非法内容。为了缩短刑期并重新融入社会,被判刑人可以通过申请特殊减刑或假释等方式来获得刑期缩短或提前释放的机会。在申请过程中,被判刑人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和符合条件的申请理由,经过相关机构的审批后方可获得特殊减刑或假释资格。总之,被判刑人有权利上网,但是需要遵守监管规定和管理要求,并积极争取特殊减刑或假释等机会以重新融入社会。希望被判刑人能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现实,认真履行刑罚期间的要求和义务,为自己的人生赢得新的起点和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