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搡和抓衣领都可以构成刑事犯罪,具体取决于情节严重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如果被告人因推搡、拳打脚踢等行为致使受害人轻伤或者无伤而逃,则可被认定为;如果因抓扯受害人衣物而导致受害人身体受到损害,则可被认定为。若情节较轻,可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推搡、拳打脚踢等行为致使受害人轻伤或者无伤而逃的,可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该罪是指有意制造纷争、骚扰他人的行为,对社会治安造成影响,但又未达到其他犯罪的程度。如司机因为道路争端与行人发生肢体冲突并导致行人轻伤,就可能被判处寻衅滋事罪。抓扯受害人衣物是因而导致受害人身体受到损害,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该罪是指有意侵犯他人身体健康,对他人造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行为。如一方因为语言冲突而强行去抓另一方的衣领,并因此导致对方摔倒受伤,就可能被判处故意伤害罪。如果情节较轻,则可以处以行政处罚。如在某些公共场合推搡打闹,影响了周围人的正常生活秩序,警方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行政处罚。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区别于民事纠纷,刑法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公共性。因此,发生推搡抓衣领等行为时应当客观理性处理,避免发展成为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