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罪感意思是当人做了一件自己觉得违反了自己的良知事情,在事后自己对自己的行为产生后悔或罪过的情绪。是一种比较主观的感觉。
【法律分析】
在负罪感中有那么一种卑鄙的、缺乏自尊的成分。通过放弃自己的尊严是不可能使人走上正确道路的。理性的人会将自己的不良行为跟别人的不良行为一样对待,看作一定环境下的行为后果。这些不良行为可以通过两种方法加以避免:一是充分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不良性二是在可能的条件下,避开引起这类行为的环境条件。
实际上,负罪感是一种十分无益的情感,而远远不是美好生活的成因。它使人不幸,造成人的自卑感。正因为不幸福,他似乎就可以向别人提出过分的要求,这样做又妨碍他去享受人际关系中真正的幸福。正因为自卑,他会对那些比自己优越的人表示敌意。他发现羡慕别人是困难的,而嫉妒却是容易的。他将变成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发现自己越来越孤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本法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