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帮忙收款属于犯罪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
【法律分析】
电信诈骗帮忙收款指的是将所骗得的钱财通过其他人的银行账户转移或收取现金,以掩盖来源,从而达到逃避打击的目的。这种行为构成了犯罪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共犯是指两个以上人共同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其中包括指使、教唆、协助、纵容等方式。对于电信诈骗帮忙收款的行为,因其涉及到恶意欺诈和转移赃款的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总之,电信诈骗帮忙收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