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什么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布时间:2023-06-05 13:45:52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他人住处故意制造骚乱、扰乱公共秩序或侵犯他人身体自由等行为。主观方面需具备明确故意,客观方面要有特定的行为方式和结果,如集众闹事、殴打他人等。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同时满足主客观要件,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量刑。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中规范了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定义为在公共场所或他人住处故意制造骚乱,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身体自由等行为。因此,其构成包含了两方面内容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就是罪犯必须具备明确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引起混乱和不良后果,仍然坚持实施这种行为。只有符合这个条件,才能认为罪犯是有罪的。客观方面则是罪犯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例如集众闹事、殴打他人等。在行为方式上,必须是一种特定的行为方式,如扰乱公共秩序,侵害他人身体自由等。而在结果方面,则必须有一定的后果,如给他人身体、财产造成损失等。在判定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时,应当同时满足主客观要件,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量刑。若罪犯的行为已经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危害和恶劣的影响,应当依法严惩。反之则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