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送外卖。行为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人送外卖不属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因此不受该条款的限制。
【法律分析】
有案底的人不得从事以下职业:
1、首先,是司法系统的相关职业,包括法官、检察官、陪审员、人民书记员、监督员、警察、律师、公证员、司鉴定员等职位。
2、其次是公务员,有过犯罪前科,有案底的人,相关的法律有明确规定,不能从事公务员相关职业。
3、事业单位,譬如说医生、教师等职业,即使是态度非常认真,对于教师、医生之类的事业单位是不能够招聘有前科的人员,需要对学生和人民负责。
4、国企单位,一般的私营企业是不受限制的,可以从事,但是对于国企单位还是有所限制。
5、保险、证券类职业,包括期货从业人员、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人员、保险精算师、保险营销员、证券从业人员、拍卖师、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