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造假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范畴。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身份造假者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以下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的处罚。
【法律分析】
身份信息造假是指通过虚构或篡改个人身份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涉及到公民的基本身份信息,一旦被利用于非法活动,就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产生威胁,同时也损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对身份信息造假的行为进行严格的惩罚。身份信息造假属于治安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其中,对于身份信息造假行为,可以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以下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的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身份信息造假行为涉及到更严重的问题,例如涉嫌诈骗、盗窃等犯罪行为,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刑事立案处理。因此,对于身份信息造假的行为,我们应该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并报告相关部门,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