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职务上委托保管的公私财物或者有关文件、资料、信用卡等,擅自占有、盗窃、侵占、抽逃或挪用的犯罪行为。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被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时,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并且需要被害人提出刑事诉讼。具体标准可由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分析】
职务侵占犯罪是一种对于公共权力机关和企业单位来说十分严重的损失行为,因此在我国中也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依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构成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 涉案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定数额;2. 被害人提出刑事诉讼。具体的数额标准在不同省市可能有所差异,在一些省市规定的标准为3万元以上,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可能会有所不同。另外,职务侵占罪还有主观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人必须是故意占有、盗窃、侵占、抽逃或挪用公共权力机关和企业单位委托保管的财物。从司法实践来看,对于职务侵占罪案件的查证甄别也比较严格,需要很好地区分涉案财物的性质,具体数量以及责任人的身份等多个因素。如果无法达到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标准,可能会面临不予立案、撤案或无法定罪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