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贪污贿赂犯罪量刑标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标准,职务犯罪数额超过100万元或非职务犯罪数额超过500万元的将被认定为特别重大案件,最高可处。同时,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惩处措施。
【法律分析】
贪污贿赂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影响最恶劣的腐败问题之一。为更有效地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相关部门于2021年5月联合发布了新的贪污贿赂犯罪量刑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标准,职务犯罪数额超过100万元或非职务犯罪数额超过500万元的将被认定为特别重大案件,最高可处死刑。同时,在判决量刑时,将考虑犯罪的主观恶性、犯罪方式、作案手段、违法所得等因素,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惩处措施。此外,新标准还规定了对贪污贿赂以及其他形式的“腐败犯罪集团”进行打击,包括对涉黑涉恶的腐败行为进行惩治。同时,对贪污贿赂犯罪情节较轻的个人,也将适用更加优惠的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