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将公共财物转移、挪用至个人或非法使用。通俗来讲,就是以个人名义或者其他非法方式,将公共事务财产用于自己的个人或团体利益。
【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也属于刑事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是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他们如果利用职务便利,把公共财物和公共资金用于个人、组织或者其他非法目的,将会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按照我国的《》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可以受到刑事制裁。具体来说,在挪用公款的情况下,涉案金额越多,刑事处罚也就越严厉。根据司法解释,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从轻处罚;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可判处3-10年;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可判处10-15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处或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