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涉黑案件中的犯罪行为人,若其构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定罪处罚的具体标准则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并处;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1.涉黑,也就是指涉嫌黑社会犯罪。
2.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将对其判处至少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是没收个人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剥夺其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如果犯的是前款罪,且还有别的犯罪行为的,则按照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3.参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实施别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与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情况较轻的可不作为犯罪进行处罚。如果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那么就要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