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动手打人但是对方把我打成轻伤”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失伤害罪。如果被告人在事先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受伤的情况下仍然进行了打人行为,就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解析】
按照我国的规定,在打人事件中,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属于过失,即没有故意伤害他人而是由于疏忽或不恰当的行为造成他人受伤,那么可以被认定为过失伤害罪。具体来说,对于“我先动手打人但是对方把我打成轻伤”的情况,需要考虑以下几点因素:1.过失成立:被告人在事先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受伤的情况下仍然进行了打人行为,所以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过失行为的标准。2.轻伤认定:被打者受伤程度需由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进行鉴定,如果被打者的伤情符合轻伤的标准,那么被告人就会被认定为过失伤害罪。3.情节严重: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导致被打者受到严重伤害或者后果较为严重,如导致残疾或死亡等,那么被告人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刑事责任。总之,如果在打人事件中,被告人是先动手的,并且因此被对方打成轻伤,那么其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失伤害罪。因此,我们应该避免进行打人等激烈的行为,保持理智和冷静,在处理纠纷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