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后想要保释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判决时可能被判处、;
2、判决时可能被判处,但是具有的社会危险性较小,在保释后没有危害社会的可能;
3、犯罪嫌疑人患有疾病或是怀孕、哺乳的女性;
4、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的时限已满,但案件审理仍未结束。
【法律解析】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憨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