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侵占和职务侵占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职权侵占是指公务员利用职务上的权力,侵占或者非法占用公共财物的行为,而职务侵占是指公务员违反职责,侵占或者非法占用与职务有关的财物或者资金的行为。
【法律解析】
在我国的《》中,职权侵占和职务侵占分别是两个独立的罪名,其性质、构成要件、适用情形等均有所区别。职权侵占是指公务员利用职务上的权力,侵占或者非法占用公共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公共财物属于国家、集体所有;侵占或者非法占用的人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具备了使用公共财物的职权;侵占或者非法占用与公务员职权有关联。职务侵占是指公务员违反职责,侵占或者非法占用与职务有关的财物或者资金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被侵占或非法占用的财物或者资金属于单位所有;侵占或者非法占用的人具有公务员身份且与职务有关;侵占或者非法占用行为违反了职责。两种行为虽然都具有侵占或非法占用财物的共同特征,但其侵占的对象、行为主体、构成要件等均不同。职权侵占是以权力为基础,涉及到公共财物的占有问题,而职务侵占则更注重于职务职责和职务所属单位的关系,其侵占范围更为广泛。总之,对于职权侵占和职务侵占这两种涉及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维护社会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