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贪污定罪,需要足够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物证、书证、证言等。如果证据不足,则不能定罪。但是,在实践中,很多情况下贪污受贿行为都存在间接证据,如的财产增长与合法收入不符等。
【法律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要对某个人以贪污受贿罪定罪,需要足够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具体来说,物证可以是相关文件或者资料,书证则是指涉及到贪污受贿行为的书面文件,而证人证言则是其他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证词。在实践中,很多情况下贪污受贿行为都存在间接证据,例如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增长与合法收入不符。此外,犯罪嫌疑人的生活方式、消费水平、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变化也可能成为搜集证据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贪污受贿行为涉及到巨额资金或者影响到公共利益,那么要求证据的充分性就更高。因此,在搜集证据时应该尽可能全面、准确、可靠。总之,以贪污受贿罪定罪需要足够的证据,但是在实践中,很多情况下都可以根据相关的间接证据进行判定。针对具体案件的情况,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得到及时、准确的帮助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