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帮忙办卡属于犯罪行为,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法律解析】
电信诈骗帮忙办卡是指通过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欺诈作案,并以此手段让他人帮忙办理银行卡、手机卡等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的业务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损害了广大群众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电信诈骗帮忙办卡属于犯罪行为,构成的罪名可能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其中,以电信诈骗罪为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处罚幅度会根据行为轻重、犯罪情节、损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裁量。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自首并能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幅度。综上所述,对于电信诈骗帮忙办卡的犯罪行为,其处罚标准受到刑法规定的制约,同时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评估和裁判,以维护刑事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