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在10万元以上,就达到了立案标准。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法律解析】
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就达到了立案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